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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(广州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新塘营业部)

发布时间: 2017-12-28 1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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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新塘营业部:

  本委受理阮文聪(4401831XXXXXX8131X)诉广州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新塘营业部(工商注册号:440101000139687)的劳动人事争议案(穗增劳人仲案【2017】1539号),阮文聪要求裁决被申请人:确认2008年4月18日至2017年8月25日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。因你方下落不明,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,现在根据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第二十三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、申请书副本、开庭通知书、举证和风险通知书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本委定于2018年3月15日下午3:00时在增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。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本委将作缺席审理,并作出裁决。

  特此公告

 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
  2017年12月27日

  本委地址: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。

  经 办 人:温先生,联系电话:020-82732621。